2022年以來,在區委、區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在區委依法治區辦的正確指導下,官路鎮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精神,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指示精神,緊緊圍繞全鎮發展大局和中心工作,扎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取得了新進展?,F將我鎮2022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總結如下:
一、工作開展情況
(一)總體完成情況。今年以來,我鎮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精神為主線,落實省、市、區的法治建設工作部署要求,結合鎮情,以問題為導向,堅持系統謀劃,夯實法治基礎,穩步推進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司法公正、法治文化建設、法治宣傳教育和社會綜合治理工作等各項工作,為建設“富美官路”提供堅強的法治保障。
(二)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的情況。一是深入學習提高站位。鎮黨委書記、鎮長作為全鎮黨政主要負責人,帶頭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習近平法治思想等。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市、區關于法治建設的重大決策部署,自覺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官路改革、推動官路發展、化解官路矛盾、維護官路社會穩定。二是完善機制層層壓責。全鎮形成一級抓一級、逐級抓落實的層級工作體系。不斷健全黨政領導班子、鎮機關干部職工、村“兩委”干部學法制度。推進學法常態化,把習近平法治思想納入鎮黨委、干部職工集體學習重點內容以及重點督查內容,不斷提升干部法治素養和法治能力。三是率先行動履職盡責。我鎮黨政主要負責人嚴格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親自謀劃、親自部署、親自推動法治政府建設。適時召開專題會議,研判解決全鎮法治建設相關問題,確保了全面依法治鎮各項任務全面分級逐項落實。帶頭遵紀守法,帶領全鎮干部職工規范依法行政。
(三)強化法治引導,有力護航疫情防控。堅持“黨建、防疫、復工”同部署同推進,依法依規開展重點防控人員排查、疫情防控宣傳、重點場所管控等工作,全面落實聯防聯控措施,構筑起群防群治的嚴密防線。在疫情防控期間,積極利用電子顯示屏、廣播、橫幅標語等方式加強疫情防控普法宣傳。
(四)聚焦法制宣傳,不斷提升普法質效。建立憲法學習宣傳常態化機制,高質量抓好重點群體普法宣傳。一方面是內部宣傳。以階段自學、集中學習、專題研討等多種方式積極開展理論專題學習,及時傳達中央、省委、市委及區委關于依法行政的相關會議精神,及時學習《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四卷)等重要內容,及時宣講《憲法修正案》、《民法典》、《反有組織犯罪法》、《禁毒法》等法律法規,全面提升鎮村黨員干部的法治思維、法治意識和依法辦事的能力。另一方面是外部宣傳。組織鎮村干部、法律顧問到官路鎮中小學、各村、企業單位開展集中宣傳活動3次,普法質效不斷提升。圍繞“3·15”消費者權益日、“4·15”國家安全日、“6·26”禁毒日、“12·4”國家憲法日等重要節點,食品衛生、安全生產、電信網絡詐騙、消費者權益保護等群眾焦點,集中開展普法宣傳活動4次,發放宣傳手冊600多份,形成了全民學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濃厚氛圍。
(五)聚焦優化服務,依法履行政府職能。一是全面推進政務公開。進一步明確政務信息公開的范圍、內容、形式、制度等內容。二是堅持為民施政。完善“一站式服務”的鎮村黨群服務平臺。及時辦理了群眾反映的問題。三是持續強化制約監督。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報告制度,自覺接受人大依法監督、政協民主監督和社會輿論監督,完善政府內部層級監督。
(六)聚焦源頭防范,著力化解矛盾糾紛。不斷完善信訪維穩工作機制。全面落實依法逐級走訪制度,實行班子包保責任機制,完善及時就地解決群眾合理訴求機制。進一步加強村級人民調解委員會和公共法律服務站建設,完善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采取“上報+下訪”的工作模式,全面精準摸排矛盾糾紛隱患問題。截至目前,共收集到信訪民生訴求和矛盾糾紛問題62件,其中成功化解和答復處置的共計50件。
三、存在問題
本年度,我鎮法治政府建設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部分干部法治理念、法治能力還不能完全適應新時代法治建設要求,存在重業務工作、輕法律學習的問題。二是法律專業人才較為缺乏,普法執法隊伍整體素質有待加強,鎮司法所等專業法律人員需進一步發揮作用。
四、下一步工作目標
2023年,官路鎮將繼續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引領,認真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不斷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各領域工作走深走實。
(一)多措并舉,提升普法質效。一是營造法治宣傳熱度。健全公共法律宣傳服務體系,持續深化“八五”普法、法律“九進”等工作,加強普法教育、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二是增強法治宣傳實度。以為人民群眾法治需求為基點,針對人民群眾所關注的土地權屬、家庭婚姻、教育醫療等方面,按照“誰執法誰普法”的原則,做好法治宣傳引導。三是提升普法執法專業度。做好相關工作人員法治培訓,保證每村至少有3名“法律明白人”,提升基層村組織的法治能力,進一步探索、完善聘用法律顧問機制,增強法治隊伍力量和執法隊伍力量。
(二)依法履職,提升服務水平。一是持續完善矛盾糾紛化解機制,提升鎮、村人民調解委員會,公共法律服務站工作能力,強化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協調聯動機制。引導群眾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達利益訴求、解決利益矛盾。二是持續開展平安建設、政治建設,常態化推進掃黑除惡、反電信詐騙、反邪教、養老詐騙、禁毒等專項整治行動,對各類違法犯罪行為堅決予以打擊。
(三)強化溝通,形成工作合力。一是進一步加強與鎮綜合執法、鎮食藥所等重點行政執法單位的協同合作,厘清執法邊界,探索執法程序模式,實現司法和行政良性互動。二是完善和豐富“法律顧問”制度,引導法律服務工作者、專業社工及志愿者等不同主體參與到基層法治建設工作中。三是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引領聯系群眾積極參與社會治理的作用,完善群眾參與基層社會治理的制度化渠道,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形成由上至下,部門聯動、群團合作、群眾支持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